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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机关抓走怎么办如何认定毒品主犯

来源:未知  作者:杏子  时间:2019-01-30

  首先,您应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初步了解一下情况,确定是否被抓,如果可能,了解一下可能亲人被抓涉因什么犯罪事实和违法事实,事情是否严重。

  其次,犯人家属有知情权,犯人家属有权向公安部门了解亲人被抓的原因和羁押的场所,按照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再次,如果亲人被拘留数十日杳无音信,既没有得到拘留通知也没有公广州著名刑事律师安部门的电话,这种情况通常是犯人在外地被抓,公安的拘留通知寄往犯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而户籍派出所因无法联系犯人家属所以无法通知,通常,公安机关不会忽略通知家属这一程序,所以犯人家属也不必过于多疑。

  这种情况下,犯人家属可直接电话联系当地派出所,查明是否有拘留的通知,从而得知犯人被羁押的地点和事由。

  最后,如果家属确定亲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确知羁押的场所,但是非常担心亲人在看守所生活的状态,担心亲人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住的犯人欺负等,那么家属唯一的办法只有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人,因为,刑事诉讼法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有明确规定,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才能会见犯人,了解犯人所涉及的罪名为犯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为保障侦查的顺利进行,家属在法院判决之前是不能探望犯人的。

  其实早一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人,对犯人来说可以缓解紧张绝望的情绪,增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对家属来说可以更早的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以便于为维护犯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毒品犯罪中,部分共同犯罪人未到案,如现有证据能够认定已到案被告人为共同犯罪,或者能够认定为主犯或者从犯的,应当依法认定。

  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共同故意,仅在客观上为相互关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联的毒品犯罪上下家,不构成共同犯罪,但为了诉讼便利可并案审理,审理毒品共同犯罪案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正确区分主犯和从犯,区分主犯和从犯,应当以各共同犯罪人在毒品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根据,要从犯意提起,具体行为分工,出资和实际分得毒赃多少以及共犯之间相互关系等方面,比较各个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毒品共同犯罪中,为主出资者,毒品所有者或者起意,策划,纠集,组织,雇佣,指使他人参与犯罪以及其他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受雇佣,广州哪个刑事律师好受指使实施毒品犯罪的,应根据其在犯罪中实际发挥的作用具体认定为主犯或者从犯。

  对于确有证据证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不能因为其他共同犯罪人未到案而不认定为从犯,甚至将其认定为主犯或者按主犯处罚,只要认定为从犯,无论主犯是否到案,均应依照刑法关于从犯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是要正确认定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和从犯的毒品犯罪数量,对于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集团毒品犯罪的总数量处罚,对一般共同犯罪的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毒品犯罪数量处罚,对于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毒品犯罪的数量处罚。

  唐文聪律师(手机13825008183),资深刑事律师,YES刑辩团队召集人,10多年刑案经验,擅长办理须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缓刑判决等刑案,专注于财产,金融,知识产权,走私,毒品类犯罪辩护,http://www.yea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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