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优辩网-铂虎刑事律师辩护网!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律师介绍
 
 
最新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申诉程序和取保候审的期限

来源:未知  作者:杏子  时间:2019-01-18

  第一,申诉的时间。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2),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①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②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③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第一,申诉的主体,即谁才有权利提起申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广州刑事案件律师”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上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

  第三,申诉的管辖,即正确的申诉主体应该向哪个部门递交申诉书。

  对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的申诉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管辖,即不服生效的刑事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由控告申诉部门受理,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广州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围如下:。

  1,刑事检察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

  2,监所检察部门管辖被告人及其家属不服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3,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和其他公民不服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

  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广州知名刑事律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损于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为此,本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这个期限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计算的最高期限。

  取保候审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动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但是这种限制还是很宽的,只是不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保证随传随到,不得妨碍办案,对其正常生活并无影响,取保候审期限相对长些,不会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这种规定有利于与广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犯罪作斗争,刑事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括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阶段。

  如果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累计不得超过12个月,则取保候审期限较短,不足以保证有充足的办案时间,如果该期限是指三机关累计的期限,实践中也不便于操作,三机关之间如何分配取保候审期限的问题无法解决,如果前一机关将取保候审的期限使用完毕,后一机关就无法再继续使用,这实质上是剥夺了后一机关使用取候审的权力,因此,本条关于取保候审期限的规定是指公,检,法三机关每一机关有权决定取保候审的期限各为12个月,不是指三机关累计的期限共计12个月。

  唐文聪律师(手机13825008183),资深刑事律师,YES刑辩团队召集人,10多年刑案经验,擅长办理须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缓刑判决等刑案,专注于财产,金融,知识产权,走私,毒品类犯罪辩护,http://www.yealaw.cn/。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