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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使被害人不幸身亡

来源:未知  作者:神狐  时间:2020-05-14
       神狐刑辩律师团队从网络上获悉,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2日审结交通肇事罪案件。
       2019年12月12日凌晨6时许,被告人徐贺金无证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沿311线自东向西行驶至311线102km+200m处时,将行人单某撞倒在地,后徐贺金驾车逃逸。随后雍凤生驾驶一辆皖M×××××轿车自东向西行驶至该地点时,又刮碰到睡在路上的单某,事故造成单某当场死亡。广州刑事诉讼律师经鉴定,死者单某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征象。经定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徐贺金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贺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且肇事后逃逸,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归案后,被告人徐贺金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且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广州刑事律师庭审中,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合法、适当,本院予以支持。对被告人要求从轻处罚的辩解意见,本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徐贺金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根据被告人徐贺金犯罪的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徐贺金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唐文聪律师(手机13825008183),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资深刑事律师,16年专业刑辩经验,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办理了近百件刑事案件,多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取保候审后不予追诉、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多宗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或上诉减刑,擅长办理税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刑事案件,涵盖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骗取贷款罪、寻衅滋事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合同诈骗罪、走私废物罪、职务侵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组织卖淫罪等刑事罪名。http://www.yea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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