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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行为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来源:未知  作者:神狐  时间:2020-05-11
       神狐刑辩律师团队从网络上获悉,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8日审结一宗故意伤害案件。
       2019年3月12日0时许,被告人广州刑事律师白云龙在双滦区锦绣城光头四烧烤店卫生间内与被害人郭某发生口角,后白云龙将郭某打伤。经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诊断,被害人郭某伤情为颅脑损伤、左眼眶内侧壁骨折、筛骨左侧部多发骨折、右侧鼻骨骨折、脑脊液鼻漏等。经双滦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郭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白某于2019年6月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亲属于2020年4月28日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3万元,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云龙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轻伤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辩护人提出的从轻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广州刑事律师白云龙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取得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白云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唐文聪律师(手机13825008183),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资深刑事律师,16年专业刑辩经验,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办理了近百件刑事案件,多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取保候审后不予追诉、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多宗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或上诉减刑,擅长办理税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刑事案件,涵盖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骗取贷款罪、寻衅滋事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合同诈骗罪、走私废物罪、职务侵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组织卖淫罪等刑事罪名。http://www.yea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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